昆明市卫生学校实验、实训课调课制度
分类:通知公告    发布日期:2022/03/22 12:00:00     阅读(11123) [] [] []
   为进一步规范实践教学与实验室管理,提高实验室工作效率,保障实验、实训项目按计划开展与顺利有序地完成,切实维护实践教学秩序,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实训中心特制定实验、实训课调课制度。
 
第一条:实验、实训课以严格按照既定授课计划实施为原则。
 
第二条:实验、实训课调课制度适用于同一门课程理论课与实践课之间临时性的调整。
 
第三条:任课教师或实践指导教师因公事外出、事假、病假或其他原因需要调整实验、实训课,须填写“实验、实训课调课申请表”。
 
第四条:实验、实训课调课需先填写《实验、实训课调课申请表》,征得相关实验室管理人员同意,然后经实训中心签字施行。
 
第五条:理论教师或实践指导教师进行实验、实训课调课,必须履行实验、实训课调课程序。出现下列情况者,依据学校《关于教学事故认定和处理的规定(试行)》进行处理。
 
1.未经实训中心同意或不履行调课程序。
 
2.私自调课,导致实验室使用冲突造成实验、实训课未能按计划实施。
 
3.私自调课,导致实验班级增多,仪器设备或物品分配不足以支持实验项目的开设。
 
第六条:实验、实训课调课制度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第七条:本制度由实训室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