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卫生学校学生处日常工作十条(试行)
分类:规章制度    发布日期:2021/03/29 12:00:00     阅读(17490) [] [] []

1、行政领导工作中起到带头作用,不允许阻碍、推诿、煽动、造谣、拉帮结伙等行为,导致工作无法推进,一旦出现,视情节给予相应处理。

2、行政人员意识形态不高、政治站位不够、工作态度不端正、没有大局观念、思想麻痹大意、没有奉献精神、玩忽职守的同志,坚决不予使用,造成严重影响者退回人事处。

3、行政人员不按照安排的工作要求,推诿扯皮、找借口比找办法还多,导致团队整体工作无法推进,按行政级别科员考核20元,年级组考核50元,造成严重后果的经部门研究后进行相应处理。

4、班主任工作态度而导致的问题,根据事态情况,从口头批评、扣考核分、乐捐、下文件罚款、待岗到最后调岗。(例如:不回复微信、不请假、长时间不接电话、不回复电话、顶撞领导、迟到、旷工、无故缺席各种会议、故意不按照要求完成工作等)

5、班主任日常工作根据年级组安排和科员通知,(例如:表格、数据、材料、信息等)不按时完成、上交、错误频繁,一次扣0.5分考核分,乐捐20元一次。

6、抽查、检查时,脱岗、离岗、缺岗、迟到者,一次扣0.5分考核分,同时乐捐20元一次。

7、工作中出现失误、懒散、不监督、不安排、不落实、不核实(例如:宿舍卫生、公区卫生、报虚假数据、不按要求传达或者强调问题、学生问题不及时落实解决等),一次扣考核分0.5分。

8、行政、班主任每个月的工资和考核必须挂钩,考核数据真实、有依据、准确,日常工作占高比例。

9、工作中注重提升能力、学历,取得相应职业资格证或者学历提高一级的,考核分加1分。

10、对部门有重要贡献者,考核分加2分,给予相应现金奖励。

 

 

学生处

2021.2